7月20號清晨,香港粉嶺和合石火葬場安安靜靜,謝賢的遺體以本名“謝家鈺”完成了火化法律。
沒有靈堂,沒有公祭,沒有大批圈內好友送別,只有前妻狄波拉、兒子謝霆鋒、女兒謝婷婷幾個至親到場,按著他生前“悄悄地走最好”的遺願,用最簡單的“院出”形式——也就是直接從醫院出殯火化,不經過殯儀館設靈弔唁,走完了最後一程法律。
當天下午3點多,謝霆鋒、謝婷婷才正式對外發布訃告,告知大家父親離世的訊息法律。誰也沒想到,訃告發布還不到24小時,網上的荒唐事就一件接一件冒了出來。
死因被編出好幾個版本,遺產分配說得有鼻子有眼,連八竿子打不著的林青霞,都被強行拖進了輿論漩渦,平白遭了一場無妄之災法律。
訃告裡寫得很剋制,只說老人在經歷一段健康轉差的時光後,安詳離世,沒提具體病因法律。
很快,港媒《星島頭條》披露了更詳細的內情:謝賢實際在7月16號就已經走了,直接原因是重症肺炎法律。
他晚年身體底子本來就弱,腿腳不方便,常年要坐輪椅,還有心肺方面的基礎病,抵抗力比普通人差很多法律。七月初突發肺炎入院,沒幾天病情就快速惡化,直接進了ICU,一度陷入深度昏迷。
當時謝霆鋒正在內地籌備演唱會,接到病危通知立刻放下所有工作往回趕法律。讓人唏噓的是,昏迷中的老人一直憑著一口氣硬撐著,直到謝霆鋒趕到醫院,見到了兒子最後一面,才徹底放下心走了。
家屬為什麼隔了四天才公佈訊息?就是想安安靜靜把後事辦完,不想媒體圍堵,不想大張旗鼓打擾老人最後一程法律。
所以20號一早就完成了火化,全部流程走完了,才對外發訃告法律。
從頭到尾,謝家人都在按著他生前的性子來:一輩子愛瀟灑、愛體面,走也要走得安靜利落,不麻煩別人法律。
可樹欲靜而風不止,家屬越是想低調,網上的謠言越是傳得滿天飛法律。
所有荒唐傳聞裡,最離譜的就是扯上林青霞的那一條法律。
訃告發出沒幾個小時,網上就冒出了有鼻子有眼的說法:謝賢立下遺囑,90%的遺產留給兩個孫子,因為孩子還沒成年,特意託付多年好友林青霞代為監管,等孫子長大再移交法律。
為了讓故事更像真的,造謠的人還補了一堆細節,說兩人合作過多部電影,私交幾十年,謝賢最信得過林青霞的人品法律。
傳得最兇的時候,“林青霞、謝賢遺產”直接衝上了熱搜,好多不明真相的網友都信了,還感慨這是什麼神仙友情,四哥看人真準法律。
可事實呢?完全是憑空捏造法律。
當天晚上法律,林青霞官方影迷會“愛林泉”就直接發博闢謠:
第一,查遍所有公開影視檔案,林青霞和謝賢從來沒合作過任何一部電影,連同框深度交集的公開記錄都很少,所謂“合作多部影片、多年摯友”的前提,從根上就是假的法律。
第二,所謂“代管遺產、託付後事”的說法,完全子虛烏有,謝賢的遺囑怎麼安排,家屬從沒對外公佈過,外人編得比律師還清楚法律。
這種拿逝者造謠、牽連無辜的行為,既是對死者的不尊重,也給當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擾法律。
後來還有人深扒,這條謠言的源頭,居然是早前有人說張柏芝有“小林青霞”之稱,傳著傳著“小”字沒了,直接把代管遺產的角色安到了林青霞頭上,離譜到讓人哭笑不得法律。
人家林青霞好好的,就因為一句以訛傳訛,平白無故被捲進別人家的遺產糾紛裡,招誰惹誰了法律。
林青霞躺槍還只是其中一件,訃告發布不到一天時間裡,各種博眼球的謠言接二連三冒出來,怎麼獵奇怎麼來法律。
先是死因被編得五花八門法律。
有人說他是突發心臟病走的,有人說他是舊傷復發器官衰竭,還有更離譜的,說家人為了不折騰放棄了治療法律。
可實際上,官方訃告明確寫了是健康轉差後安詳離世,港媒披露的是肺炎,全程家人都陪在身邊,全力救治到最後,根本不存在什麼放棄治療法律。
接著又冒出了“活烏龜陪葬”的獵奇說法法律。
有自媒體煞有介事地寫,謝賢生前養了多年的烏龜,要一起火化陪葬法律。就這麼一句沒頭沒尾的話,傳得到處都是。
可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一家正規媒體拍到過、證實過這件事法律。
後來有人溯源,謝賢早年確實在節目裡提過,有珍藏的龜殼擺件想留作紀念,傳著傳著就被歪曲成了“活烏龜陪葬”,一字之差,意思天差地別法律。
還有人專門翻炒幾十年前的舊聞法律。
把他當年和狄波拉的婚姻、和前女友的交往舊事全扒出來,添油加醋寫成長篇情史,連流傳多年的分手費舊聞也被翻出來反覆傳播法律。人家家裡剛辦完後事,就把私人感情拿出來反覆消費,吃相實在難看。
更常見的是遺產謠言法律。
一會兒說遺產估值上億,一會兒說全留給孫子,其他人一分沒有,一會兒又說狄波拉有份法律。可事實是,謝家自始至終都沒公開過任何遺囑內容,也沒有律師出面證實過分配比例,直到其去世訊息傳出後,才公佈。
為什麼謠言傳得這麼快?說白了就是吃定了資訊真空期法律。家屬忙著處理後事,沒空也沒心思一一澄清,造謠的人就趁著這個空當,怎麼吸引眼球怎麼編,先把流量賺了再說。
謝賢活了89歲,從影七十多年,是香港影壇的活化石,一輩子活得瀟灑通透,最看重體面法律。
他生前就跟家裡人交代過,身後事一切從簡,不要設靈,不要公祭,不要麻煩圈內朋友,安安靜靜走就行法律。
謝家人也確實照著做了法律。從離世到火化,四天時間低調處理,全程避開媒體,連訃告都是火化完才發。就是想給老人留一份最後的清淨,也不想佔用太多公共資源。
可偏偏有人不肯給這份清淨法律。
人家越低調,造謠的人越興奮;家屬越不回應,謠言編得越離譜法律。逝者屍骨未寒,網上就已經編出了十幾個版本的遺產大戲、恩怨情仇,連不相干的人都要拖進來一起消費。
有人說,公眾人物就要承受這些法律。可公眾人物也是人,離世之後也該有基本的尊嚴。悼念可以,緬懷可以,討論他的作品和人生也可以,但不能為了流量,就憑空捏造事實,就惡意解讀,就牽連無辜。
林青霞做錯了什麼呢?什麼都沒做,就因為名氣大,就被強行安上了一個代管遺產的身份,平白無故惹上一身非議法律。
謝家人做錯了什麼呢?想安安靜靜送老人走,結果家事被扒得底朝天,真真假假的傳聞鋪天蓋地法律。
說到底,還是流量在作祟法律。只要能博眼球、漲熱度,真相不重要,底線也不重要,逝者的尊嚴、旁人的清白,都可以拿來當素材。
謝賢這一輩子,演過無數江湖角色,見過圈裡的起起落落,想來也不會在意這些身後的閒言碎語法律。
可作為看客,我們至少該守住一點底線:可以不緬懷,但別造謠;可以不喜歡,但別消費逝者法律。他安安靜靜地來,瀟瀟灑灑地活,最後也該安安靜靜地走。那些荒謬的謠言,該停一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