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半年多時間,跑建材城、盯施工隊,20萬元積蓄砸進去,終於把新家裝修成了理想中的模樣,結果發現,裝修的是別人家!浙江湖州的老莫(化姓)萬萬沒想到,如此離奇的劇情,竟發生在自己身上裝修。
老莫是湖州某小區的業主,一年前剛收了新房裝修。戶型滿意、位置合心,拿到鑰匙後他幹勁十足,挑瓷磚、選櫥櫃、監工巡檢……事無鉅細,親力親為。可就在他裝修完,滿心歡喜準備入住時,意外突然降臨。那天,他剛開啟房門,迎面撞上門外一對陌生夫婦。對方一臉震驚:“你誰啊?怎麼在我們家裡?”
雙方一核對,才發現事情的荒唐程度遠超想象裝修。原來,小區交付時,開發商把“104室”的標牌,錯貼在了“103室”的門上。老莫收房時沒細看,戶型又長得像,就這麼開始裝修了。而“103室”真正的業主吳某夫婦(化姓)前期一直沒來收房,等他們終於來驗收時,才發現自己的房子已經被別人裝修了。
“這叫什麼事啊!”老莫既憤怒又委屈裝修。他找到開發商、物業討說法,同時希望吳某夫婦能適當補償一點裝修費用。面對老莫,開發商說:“門牌是我們貼錯的,我們認。但你收房時,自己也沒仔細核對,也有責任吧。”物業兩手一攤:“我們只負責登記裝修資訊、收取押金、日常巡邏,沒有義務核對門牌對錯。”吳某夫婦更是一肚子火:“這裝修風格我們又不喜歡,憑什麼買單?”
無奈之下,老莫將開發商訴至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南潯法庭,後又追加物業公司為共同被告、吳某夫婦為第三人裝修。
承辦法官倪佳麗接手後,沒有急著判裝修。她先是邀請南潯區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資深調解員老周參與,同時請了轄區內三家口碑較好的裝修公司組成聯合評估組,對103室的現有裝修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
結果發現:老莫雖然裝錯了房,但用料紮實、工藝規範,這套裝修實實在在讓房子增值了裝修。“這起糾紛涉及開發商、物業、業主三方的多重過失。如果簡單地判決‘拆除裝修、恢復原狀’,不僅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更會讓矛盾愈演愈烈。”為此,倪佳麗近日把四方拉到了一張圓桌前,先幫大家理了理法律關係。
門牌貼錯,是一切的起源裝修。倪佳麗表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因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開發商交付房屋時,未盡到基本的核對義務,源頭責任跑不掉。此外,開發商委託物業交房,物業交房時未檢視房屋資訊、未核實業主身份,且在業主裝修後巡邏半年,竟沒有發現門牌號對不上,這種疏漏已經構成失職。最後對於業主老莫來說,作為買方也有合理的審慎注意義務,收房時老莫沒有核對戶型、朝向,自身也有一定責任。而吳某夫婦作為毫不知情的第三方,對此事並沒有過錯,也有權要求恢復房屋原狀。
聽完法官的分析,開發商、物業及老莫對自己的責任均表示了認可裝修。但要把裝修拆除,老莫心中還是有些難以接受。為了進一步緩和矛盾,倪佳麗又拿著評估報告向吳某夫婦耐心解釋:“老莫的裝修已經和房子‘長’在一起了,法律上叫‘添附’。強行拆除,浪費資源,對你們也沒好處。保留下來,房子實實在在增值了,你們換換軟裝,照樣能改成喜歡的風格。給他一點合理補償,公平,也有法律依據。作為鄰居,你們以後抬頭不見低頭見,沒必要為一場烏龍鬧出心結。”
一番話後,會議室安靜了下來裝修。倪佳麗趁熱打鐵,與四方商量起調解方案。經過協商,最終開發商以車位折抵賠償,物業減免2年物業費,吳某夫婦則拿出5萬元給老莫作為裝修補償款,並同意老莫將可以移動的電器、傢俱搬走,保留老莫的硬裝裝修。當然,老莫也拿回了屬於自己的104室。
綜合裝修:平安鼎、縱覽新聞、湖北日報
來源裝修:大眾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