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法律,尹錫悅三項罪名都坐實了,最後只判了5年?檢方之前明明求刑10年,可法院就用“初犯、沒動手、危害不算大”這一句話把刑期減了一半,這個結果直接把韓國攪翻了天!
特檢組早把賬算得清清楚楚,妨礙逮捕該建議判5年,濫用職權侵犯國務委員審議權和銷燬證據建議判3年,偽造戒嚴檔案2年,加起來正好10年,每一筆都有法律依據法律。
法院卻硬生生砍了一半法律,看著是從輕發落,實則在打李在明的臉,更關鍵的是這場審判遠沒結束,可如今,韓國內部積壓的分歧和怒火已經壓不住了,李在明還能高興多久?
“5年刑期不是心軟”
按照法律規定總刑期不滿30年的話,最高量刑不能超20年,再加上這次事件沒造成人員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法院就藉著這個由頭給了輕判,更值得細品的是,法院是在給後續審判留餘地法律。
尹錫悅身上還揹著8起刑事訴訟,這次判的只是其中最輕的一起,核心的內亂案還沒開庭,檢方已經明確要判他死刑法律。
要是這次就把刑期判滿,後面內亂案再量刑就容易重複處罰,這就是韓國司法的套路,先輕後重把最終的決定權留到最後,在這裡還有個不能明說的規矩,韓國幾十年都沒真正執行過死刑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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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全斗煥製造光州事件,死亡人數幾百人,一審判了死刑最後照樣被特赦出來,尹錫悅的戒嚴只持續了6小時法律。
就算內亂案真判了死刑,二審改判或者以後被特赦的機率也極高,所以法院根本不會為了他打破這個慣例,不然扛不住全國的輿論壓力法律。
實際上,這場審判從一開始就不是正經的司法追責,更像一場故意拖時間的鬧劇,再加上尹錫悅的情緒表演法律。
“失敗者的最後掙扎”
原定1月9日結束的內亂案庭審,因同案被告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一方拖延,硬生生拖到1月13日才重新開,單是尹錫悅這邊核對證據就耗了整整11個小時法律。
庭審當天從早上9點半一直開到凌晨2點多,足足熬了16小時55分鐘,尹錫悅的9名律師輪番上陣,壓根不正面回應指控法律。
要麼逐字逐句讀幾百頁的文書耗時間,要麼扯出拿破崙三世、墨索里尼的例子說些不相干的話,逼得法官好幾次提醒他們收斂,場面亂得一塌糊塗,但真正的爆發點在檢方宣讀量刑建議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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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檢察官說出“請求判處死刑”時旁聽席瞬間炸了,支持者當場罵髒話,反對者卻在一旁笑,法官敲了好幾次法槌才把秩序穩住,而被告席上的尹錫悅非但沒慌,反而冷笑了一下,接著就破防了法律。
他抓起麥克風就開始咆哮,這一罵就是89分鐘,足足說了13117個字,平均每分鐘約147字,中間幾乎沒停過,可罵到最後他又突然軟了下來,他說都是自己無德,是不是太天真了法律。
好傢伙,這切換自如的情緒讓大家都震驚了,前一秒還硬剛到底下一秒就賣慘示弱的畫面令人深刻,這套操作被韓媒反覆播放成了全網的笑料,更諷刺的是他當年可是檢察總長法律。
他親手把朴槿惠和李明博送進了監獄,如今卻在自己最熟悉的法庭上丟盡了所有臉面,但尹錫悅一審結果出來後最尷尬的則是李在明法律。
“李在明進退兩難”
李在明上臺後就憋著一股勁想徹底清算尹錫悅,最好能判對方死刑讓對方永遠翻不了身,可如今這5年刑期一出來,他的復仇計劃徹底泡湯了法律。
執政黨共同民主黨氣到不行,直言這個判決太荒謬,明顯是輕判了,黨首鄭清來、國會議長禹元植都公開呼籲要嚴懲法律。
在野黨祖國革新黨說得更直接公開質疑“哪有發動內亂的人還算初犯的”,壓根不認可法院給出的輕判理由,覺得這是在公然踐踏憲政秩序法律。
最冷漠的就是尹錫悅以前所在的國民力量黨,直接擺出事不關己的態度,對外說尹錫悅已經退黨,以後不再對這個案子發表任何看法,典型的牆倒眾人推,就怕被尹錫悅牽連法律。
李在明現在的處境別提多被動了,他的支援率雖然衝到了61.5%的新高,就算在保守派的地盤也能拿到52.4%的支援率,可這根本解決不了核心問題法律。
只要他任期一結束,國民力量黨重新上臺,尹錫悅大機率會走李明博、朴槿惠的老路,被特赦出來,當年尹錫悅沒來得及對李在明動手,如今對方留著一口氣就是最大的隱患法律。
李在明想徹底安心,唯一的辦法就是穩住自己的執政根基,做出實打實的成績讓共同民主黨能繼續掌權,可現在司法不配合,政壇又鬧得四分五裂,他這個總統位置能不能保住,真不好說法律。
“終極審判倒計時”
1月16日的一審判決頂多算是開胃菜,真正能決定尹錫悅命運的是2月19日的內亂案一審宣判,這起案子裡檢方已經明確要判他死刑法律。
這也是韓國憲政史上頭一回民選前總統面臨死刑指控,分量完全不一樣,而檢方之所以敢這麼硬氣地求刑死刑也是有足夠底氣的法律。
他們認定尹錫悅在國家沒有緊急情況、沒有戰爭也沒有暴亂的前提下就貿然宣佈戒嚴,目的就是清除政治對手,實現自己的權力壟斷和長期執政,本質上就是想搞獨裁,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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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尹錫悅不管是庭審還是接受訊問都沒有一絲悔意,始終不承認自己的罪行,這也讓檢方堅決要從重處罰,除了尹錫悅,其他涉案人員也被檢方求處重刑法律。
檢方請求對“內亂二號人物”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判無期徒刑,對前情報司令官盧相源、前警察廳廳長趙志浩等6人分別判10年到30年的有期徒刑法律。
這些人雖然都懇請法院寬大處理,卻拿不出任何有力的理由為自己辯解,更關鍵的是,1月16日的判決已經給後續案子定了調子法律。
法院第一次從司法層面否定了尹錫悅以國家安全為由搞戒嚴的說法,明確認定他的戒嚴程式既違法又違憲法律。
這個結論會直接影響內亂案的審理力度,相當於提前給尹錫悅的罪行定了性,後面的審理只會更嚴厲法律。
前國務總理韓德洙、前行政安全部長官李祥敏等和尹錫悅有關聯的人的案子,也會以這次判決為參考,後面大機率會陸續定罪法律。
尹錫悅這邊已經明確說要上訴,律師團隊還指責一審判決帶著政治偏向,和最高法院的判例不符,特檢組也在慎重考慮要不要上訴,這場法律糾紛還會繼續鬧下去法律。
韓國政壇向來有“青瓦臺魔咒”,前總統大多下場悽慘,而特赦早就成了不成文的規矩法律。
“歷史迴圈難打破”
金大中當年支援特赦全斗煥、盧泰愚,文在寅執政末期特赦了朴槿惠,尹錫悅當選後也特赦了被自己親手送進監獄的李明博法律。
尹錫悅現在看著是身陷泥潭,可只要熬到國民力量黨重新上臺,被特赦的希望就很大,畢竟他的戒嚴事件沒造成人員傷亡,和全斗煥當年的罪行比起來根本不是一個量級法律。
全斗煥一審判了死刑都能被特赦,尹錫悅的結局其實不難猜,而李在明團隊早就想到了這一點,之前有記者問起會不會特赦尹錫悅時法律。
他的競選團隊成員就明確表示,對尹錫悅及其黨羽的司法清算才剛剛開始,這個時候談寬恕不合適反而會造成新的分裂,可現在看來,能不能清算到底根本不是李在明一方能說了算的法律。
距離韓國地方選舉只剩5個月,尹錫悅甚至可能在強硬保守派眼裡變成“殉道者”,反而成了這個黨的一張牌,而韓國社會也因為這件事徹底分裂,街頭的集會和對峙就沒停過法律。
有人支援嚴懲尹錫悅,守護憲政秩序,也有人覺得這就是報復,韓國媒體也希望政壇能以這件事為教訓,好好反思權力對民主的破壞,別再讓國家重蹈覆轍法律。
說到底尹錫悅的命運不光取決於2月19日的判決,更要看韓國以後哪個黨派上臺,而李在明也被這一紙判決動搖了,能不能保住總統位置全看他後續的表現,這場沒有贏家的權力遊戲還遠沒到落幕的時候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