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辛圓
財政部官網1月16日釋出《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對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的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增值稅等租房。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2026年重點工作做出部署租房。此次會議明確,要著力解決未落戶常住人口急難愁盼問題,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
分析師表示,稅收減免方面貫穿了公租房的建設、交易、經營等環節,透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援,公租房有望迎來發展良機租房。
具體來看,《公告》明確,對公租房建設期間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租房。在其他住房專案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公告》提到,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徵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租房。在其他住房專案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設、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
《公告》還提出,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租房。
除上述內容,《公告》還明確,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租房。 對公租房免徵房產稅。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增值稅。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應單獨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增值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介面新聞記者注意到,上述“免稅”政策並非首次提出,早在2016年1月1日,類似“免稅”政策即已開始執行,當時的有效期為3年,之後這一政策多次延期租房。
易居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接受介面新聞採訪時表示,稅收減免的政策利好,有利於降低公租房房源的籌集、運營等成本,增加企業的盈利機會,有利於吸引更多市場化機構或資本參與到公租房建設、運營過程中來,並最終促進租賃住房市場的持續健康發展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