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物排放各項指標遠低於燃煤鍋爐
生物質燃料自身含硫、含氮、含灰量極低鍋爐,配合專用燃燒技術與煙氣淨化裝置,汙染物排放可輕鬆達標,甚至實現超低排放,具體數值對比(基準工況)如下:
1. 二氧化硫(SO₂):生物質燃料含硫 < 0.1%鍋爐,燃燒後 SO₂排放濃度 < 30mg/m³,遠低於國標限值 50mg/m³,無需配套複雜脫硫裝置,僅簡易幹法脫硫即可滿足重點區域要求;
2. 氮氧化物(NOₓ):透過低氮燃燒技術(空氣分級 / 燃料分級)+SNCR 脫硝鍋爐,可將 NOₓ排放控制在 30-50mg/m³,滿足京津冀、長三角超低排放限值(30mg/m³);
3. 顆粒物(煙塵):配套布袋除塵器(過濾效率≥99.9%)鍋爐,顆粒物排放濃度 < 20mg/m³,部分專案可控制在 10mg/m³ 以下,優於國標限值 30mg/m³;
4. 其他汙染物:一氧化碳(CO)透過最佳化燃燒可控制在 100mg/m³ 以下,林格曼黑度≤1 級,無重金屬、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物質(燃料無氯 / 重金屬超標時)鍋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