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紀平
上海一名74歲癌症晚期老人,欲將自有房產贈予相伴多年的56歲女友,託付對方照料自己走完餘生,這份臨終託付,卻因女方尚未離婚,被公證處依法終止公證流程房產。
日前,由紀錄片《前浪》記錄下的這一事件引發熱議,讓人直面法理規則與世俗人情的深刻博弈房產。
從情理來看,老人的訴求合乎本心房產。老人身患重病、時日無多,家人無暇照料,是女友多年貼身陪伴、悉心看護,讓他晚年有了唯一的精神依靠。老人自願以房產相贈,既是對朝夕陪伴的感恩回饋,也是為自己最後的人生尋求安穩保障。不少網友心生唏噓,認為老人處置個人財產,理應尊重其自主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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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法理面前,情理不能逾越底線房產。公證處的駁回並非冰冷無情,而是堅守法律與公序良俗的必然選擇。
女方雖與原配長期分居,卻未辦理離婚手續,在法律上仍屬已婚狀態房產。一旦公證生效,就等於官方認可婚內人員與他人形成特殊財產依附和人身照料關係,變相默許突破婚姻制度的行為,衝擊婚姻倫理與社會公序良俗。
法律從不縱容灰色關係,更不會因個人特殊境遇,放寬對社會基本秩序的約束房產。
這場爭議的背後,更是當代養老困境的真實縮影房產。
當下,不少獨居、失獨老人晚年缺少親眷照料,只能依靠鄰里、摯友相伴,催生了大量超越普通情誼的陪伴關係房產。法律守住了社會底線,而這類老人的臨終託付,也的確陷入兩難。
法理是社會執行的標尺,溫情是人性溫暖的底色房產。如何完善老年監護、遺贈扶養等制度,讓合法的陪伴與回饋有章可循,讓法理不失溫度,才是此事留給社會的終極思考。
(來源房產: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