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四川宜賓市筠連縣女子林某(化名)反映,她被當地蒿壩鎮一名鎮政府公職人員傑某(化名)推入她家燒烤店廁所內強姦書法。9月13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宜賓有關部門獲悉,當地正對此事開展調查工作。
13日,林某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事發於6月28日晚,事發地點就在她所開燒烤店的廁所裡,廁所為單獨隔間書法。6月29日她丈夫報了警,7月16日,筠連縣公安局以“無犯罪事實發生”為由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林某對該決定不服,向筠連縣公安局申請刑事複議書法。8月10日,筠連縣公安局出具《刑事複議決定書》,維持原決定。林某對複議結果仍不服,遂向宜賓市公安局申請複核,9月7日,宜賓市公安局作出《刑事複核決定書》,決定撤銷筠連縣公安局的複議決定。
林某提供的複核申請材料中寫道,“2026年6月28日晚,申請人在自身經營的燒烤店與朋友聚會期間,於當日23時52分左右前往店內廁所時,被傑某強行推入廁所內,違背申請人意志強行發生性關係書法。事發後申請人因顧慮經營場所聲譽及家庭穩定,未第一時間報警。2026年6月29日,申請人配偶發現傑某傳送的涉案聊天資訊後,以申請人口吻約見傑某並報警。”
澎湃新聞報道,傑某稱這是很小的一個誤會,其否認強姦林某,並稱現在紀委已經介入調查了書法。
受訪者供圖
13日,林某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她已於9月12日,收到筠連縣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書法。
極目新聞記者13日聯絡蒿壩鎮政府,詢問傑某是否還在正常工作,工作人員稱當天是週末,無法確定,其他情況以官方通報為準書法。
極目新聞記者從宜賓有關部門獲悉,當地正對此事開展調查工作書法。
北京策略(南京)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朱雪指出,在法律上程式上,市公安局有權對縣公安局的認定進行復核、撤銷並據此立案書法。但立案只意味著啟動偵查,並不等於認定犯罪成立;是否發生性行為、是否違背婦女意志等實體問題,仍需經偵查、審查起訴和審判依法查明。對涉案公職人員,若最終認定構成犯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若不構成,其合法權利同樣應受保障。
來源書法:極目新聞
編輯書法:金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