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樂收《核實函》 涉逾期融資租賃款超2470萬元

9月8日晚間,*ST康樂(920575)公告,公司9月7日收到北京市中信公證處(下稱“中信公證處”)發來的《核實函》租賃

2024年,為滿足業務發展需要,*ST康樂擬與北京亦莊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下稱“亦莊租賃”)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公司作為承租人,以公司部分生產試驗裝置、採取售後回租的方式開展本次業務,融資金額3000萬元,期限3年,公司同意對所簽署的相關合同協議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租賃

上述業務擔保方式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天狼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狼星集團”)、實際控制人陶濤夫婦對上述業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補充特別條款為,天狼星集團將其持有的公司195.57萬股股份質押給亦莊租賃提供股權質押擔保,並按照協議約定辦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租賃

而根據*ST康樂與亦莊租賃於2024年11月13日簽訂的《融資租賃協議》約定,截至目前,上市公司逾期支付亦莊租賃融資租賃款本金為2470.57萬元租賃

據*ST康樂披露,亦莊租賃於2026年9月2日向北京市中信公證處提交了《執行證書申請書》,稱亦莊租賃按約於2024年11月14日支付了裝置價款,上市公司未能按照《融資租賃協議》及附件《租金支付表》中約定時間按期足額地向亦莊租賃履行租金支付義務,已構成根本違約情形,亦莊租賃於2026年8月5日赴公司辦公處現場遞送《提前到期告知函》,宣佈《融資租賃協議》項下債務將於2026年8月7日提前加速到期,將啟動相關程式追索全部租金、逾期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租賃。2026年8月13日,亦莊租賃向天狼星集團、陶濤夫婦傳送《履行擔保責任通知函》, 要求履行連帶保證擔保責任。截至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之日,公司未履行租金支付義務,天狼星集團、陶濤夫婦亦未履行擔保還款義務。亦莊租賃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各被申請人提供的擔保財產權益。

*ST康樂表示,如亦莊租賃持公證書、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司將有可能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公司財產亦有可能被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租賃。公司已向北京市中信公證處提交異議函。目前尚未收到北京市中信公證處的相關回函或執行通知,上述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具有不確定性。

同時,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天狼星集團持有的公司195.57萬股股份,質押給亦莊租賃提供擔保,如果包括該股份在內的全部在質股份被行權,天狼星集團仍持有公司股份2698.03萬股,佔總股本的9.6%以上,不會低於第二大股東持股比例,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租賃

*ST康樂表示,公司將積極應對,全力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利益,並密切關注上述事項後續進展,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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