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閒魚賣黃金,線下交易所得12.4萬元剛到賬,銀行賬戶被湖南警方以涉詐騙案為由凍結,北京警方:交易不涉嫌犯罪

來源研究生:半島都市報

近日,就讀於北京交通大學研二的王同學向記者反映,其在2026年6月出售實物黃金所得的12.4萬元款項,被湖南常德市臨澧縣公安局烽火派出所以涉案為由凍結,他名下的其它的銀行賬戶也被限制研究生

研究生在閒魚賣黃金,線下交易所得12.4萬元剛到賬,銀行賬戶被湖南警方以涉詐騙案為由凍結,北京警方:交易不涉嫌犯罪

北京警方經過調查,已於6月30日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認定王同學的交易不涉嫌犯罪,但湖南臨澧警方在近三個月期間始終未就是否解凍給出正式結論,導致他被凍結的銀行賬戶遲遲無法恢復研究生

王同學說,賬戶凍結的影響早已超出涉事銀行卡本身研究生。其名下招商銀行(41.690, 0.62, 1.51%)、興業銀行(18.220, 0.29, 1.62%)的儲蓄卡也均被限制非櫃面交易,處於反詐管控狀態,無法正常用於線上消費、轉賬還款。

作為研二學生,銀行賬戶受限讓王同學原定的實習因無法辦理工資卡被迫擱置,學費繳納、日常開支均受影響研究生

據王同學回憶,5月31日,王同學因金價下跌、收藏溢價有限,在閒魚平臺上架其父親收藏的金幣與金條準備出售,當天即有買家聯絡研究生。6月1日,雙方約定在北京東方新天地(10.090, -0.01, -0.10%)商場線下交易,買家自稱不在北京,委託一名未成年女孩到場取貨,再向王同學轉賬付款。

當日王同學便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東方廣場派出所報備,北京警方確認了異地凍結事實,與此同時,王同學發現,之前在閒魚上聯絡的買家徹底失聯研究生。後續北京警方告訴王同學,到場取貨的女孩承認是拿錢跑腿,幫買家取貨,對買家身份毫不知情,與買家沒有其它的關聯。

透過烽火派出所的警方溝通,王同學得知出售實物黃金所得的12.4萬元款項為涉案資金,該案涉案總金額20餘萬元,分三筆流出,王同學涉及其中一筆,他的銀行賬戶因此被凍結研究生

此事的核心爭議之一,是涉案資金是否構成“善意取得”研究生。廣東禾葉垠瀚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武傑律師告訴記者,若交易本身真實合法,當事人可向公安機關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如合同、溝通記錄、交付憑證等,證明自身未參與違法犯罪活動、交易屬正常民事行為,據此申請公安機關及時解除賬戶凍結。

若公安機關存在違法凍結賬戶、逾期不予解封等情形,當事人有權向同級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申請對偵查活動的合法性進行法律監督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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