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螞蟻搬家”偷走37萬,家政阿姨從僱主首飾盒裡“搬”走一套房首付

7年信任,毀於3年間一次次伸向首飾盒的手搬家。日前,黃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家政保姆盜竊案迎來終審裁定——被告人張某因“螞蟻搬家”式竊取僱主珠寶首飾共計37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五萬元;收購贓物的首飾店老闆黃某也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獲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二萬元。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切始於2025年6月28日晚搬家。僱主方女士準備外出,在家中翻找首飾時,猛然發現電視機櫃內首飾盒中的兩枚鑽石戒指不翼而飛。她翻遍角落無果,心裡隱隱有了猜測——家政保姆張某已在她家服務七年,對家中陳設了如指掌。方女士沒有聲張,悄悄在臥室裡裝上了監控。7月4日上午,監控畫面讓她心頭一緊:張某熟練地拉開電視櫃內的黑色首飾盒,將一件飾品快速揣起。方女士當即報警,民警在電梯口將剛結束工作的張某截獲,當場查獲7件涉案贓物。

面對證據,張某供述了全部經過搬家。自2018年起,她每週一到週六早上都到方女士家打掃衛生。2022年,家中經濟壓力驟增,她開始打起了僱主首飾的主意。“我太熟悉她家了,那些首飾常年擺在櫃子裡,幾乎不戴,就想佔點小便宜。”第一次得手後,方女士毫無察覺,張某的膽子越來越大。到了2025年,她以每次拿一兩件的方式,累計作案十餘次,將贓物帶到相熟的首飾店出售或置換,所得錢財則藏於自己家中。

2025年10月,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搬家。經查明,2022年下半年至案發,張某利用打掃之機,秘密竊取方女士的珠寶首飾共計十餘次,數額巨大。而首飾店老闆黃某在明知這些首飾來路不正的情況下,仍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多次收購,涉案銷贓總額達37萬餘元。同年11月,黃浦區檢察院對二人分別以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搬家

貴重物品切莫隨意放置,定期清點、妥善保管是最基礎的防線;發現失竊後務必第一時間取證報警搬家。僱主選用家政人員應走正規渠道,而從業者更當守住職業良知與法律底線——貪念一起,七年辛勞換來的不是回報,而是鐵窗之痛。至於那些收購來路不明物品的經營者,也別以為“不知情”就能免責,法律面前,每一次僥倖都會留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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