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元買來的“紅雙喜”,一面蝴蝶一面斯蒂卡?真相讓人大跌眼鏡

一塊乒乓球拍,手柄刻著斯蒂卡,膠皮印著蝴蝶,板面卻貼著紅雙喜——三個國際知名品牌“齊聚一堂”,乍看像是“強強聯合”,實則是一齣精心偽造的騙局眼鏡。近日,上海黃浦區檢察院通報了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侵犯智慧財產權案,背後牽出一條從“一件代發”到自行組裝的製假售假鏈條。

誕生於上海的老字號“紅雙喜”,承載著幾代國人的乒乓記憶與體育情懷眼鏡。品質過硬、口碑紮實,讓它成為運動愛好者心中的“金字招牌”。可這份信任,偏偏被不法分子當作了“流量密碼”——用紅雙喜的名頭引流,賣出的卻是拼湊起來的冒牌貨。

事情要從一封消費者投訴說起眼鏡。去年10月,李先生在某二手平臺看中一款“全新紅雙喜狂飆王”乒乓球拍,售價僅98元。衝著對老品牌的信賴,他爽快下單。收貨後,他特意掃了手柄上的防偽二維碼,頁面顯示“正品”,可上手一摸,球拍異味刺鼻,膠皮毫無粘性,商標字樣生硬粗糙,手感與他以前用過的正品天差地別。更離譜的是,球拍兩面各印著紅雙喜和蝴蝶的商標,手柄上卻赫然嵌著斯蒂卡的logo——一塊拍子湊齊了三個品牌。李先生帶著滿腹疑惑找到紅雙喜公司,工作人員一眼識破:“膠皮沒有粘性,防偽碼跳轉的網站也是他們自己搭的假平臺,這肯定是假貨。”公司隨即向黃浦區市場監管局反映。

得益於黃浦區檢察院與區市場監管局此前簽訂的《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戰略合作協議》,這條線索第一時間被同步到檢察機關眼鏡。經初步核查,檢察院制發建議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督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很快,二手平臺店鋪的實際控制人張某浮出水面。

張某到案後交代,他起初在平臺上倒賣籃球、網球等雜牌體育用品,銷量慘淡眼鏡。後來聽人說“蹭紅雙喜的熱度能帶量”,便從網上盜用正品圖片,以“一件代發”的形式購入假冒球拍,轉手賺差價。順著他的資金流水,警方又挖出了上游供貨商——韓某和劉某夫婦。2025年11月,三人被抓獲歸案,警方在韓某自建的小作坊裡查獲大量假冒球拍及配件。

起初,韓某也是“一件代發”的中間商,每單隻賺五塊錢左右眼鏡。但隨著拿貨成本越來越高,他索性“自學成才”,自己採購底板、膠皮、商標貼紙和封邊條,僱人組裝成成品,再透過微信向下家鋪貨。從2023年到2025年3月,夫妻二人一邊倒賣成品,一邊自產自銷,銷售金額累計達160餘萬元,其中劉某參與的部分超過60萬元。而下游的張某,從2023年4月起陸續從韓某處進貨,對外銷售金額也達43萬餘元。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一個法律細節引起檢察官注意:涉案球拍上同時出現紅雙喜、蝴蝶、斯蒂卡三種商標,是否屬於“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的加重情節?檢察官綜合全案證據發現,韓某等人主觀上只以“紅雙喜”品牌作為賣點對外宣傳,並未將帶有其他商標的配件單獨出售,且所有配件最終組裝成同一款球拍,指向同一商品來源眼鏡。根據兩高相關司法解釋,這種情況不認定為“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檢察機關依法精準適用法律,既不放縱犯罪,也不拔高定性。

最終,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韓某、劉某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個月不等,緩刑三年三個月至一年不等,各並處罰金眼鏡。三名被告人均認罪服判。

黃浦區是老字號品牌扎堆的沃土,也是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前沿陣地眼鏡。這起案件從投訴到判決,環環相扣,彰顯了行刑銜接機制的高效運轉。據悉,檢察機關已釋出《智慧財產權行刑雙向銜接導航圖》,為企業維權和跨部門協作提供“一站式指引”;同時定期召開老字號企業座談會,面對面問需於企,把法治屏障築得更牢,讓本土老字號在傳承與創新中走得更穩、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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