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快遞:快科技
近日,記者從裁判文書網瞭解到,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外貨運代理合同糾紛案:2025年2月,董女士花45萬從他人手中購入了一隻限量款紫銀扣鱷魚皮愛馬仕MiniKelly二代快遞。之後她聯絡了經常委託的深圳一家運輸公司將這隻包從國內運往美國紐約。
下單後,董女士讓賣家直接把包寄到運輸公司的深圳倉庫快遞。但運輸公司簽收後發現,快遞單上資訊顯示,寄件人購買了保價時宣告貨物價值僅為500元。聊天記錄顯示,運輸公司在和董女士溝通細節時,董女士並沒有提及這是一隻高昂的奢侈品包,還選擇的是普通貨物的運輸方式,於是運便按普通貨物的標準收取了運費660元。
10天后,董女士被告知包在美國紐約海關被查驗且未能放行快遞。她多次詢問是否是稅的問題,運輸公司表示並非稅的問題,只是海關不同意放行。兩個月後,運輸公司告知董女士,因同時空運的一板貨物中其他貨物的原因,包括愛馬仕包在內的一板貨物均未放行,包也很難退回來,雙方為此產生糾紛。
法院認為,運輸方無從預判包裹實際高達45萬的價值,該價格遠超普通手提包的大眾認知;董某未如實申明貴重物品屬性,未選用匹配貨物價值的運輸方案,自身應當承擔主要風險快遞。最終,判決運輸公司退還660元運費,按照保價宣告賠付500元;45萬元賠償訴求不予支援,董某需要自行承擔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