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能源車企推出先充後付功能,使用自家App,車主就可以繫結多個子賬號,每個子賬號可以優先充兩次電,之後在第三次充電後統一結算付款,這樣既可以推廣自家App也能方便車主汽車。但沒想到,有人把這個活動玩成了“無限續杯”。
今年5月,被害公司排查時發現有賬號異常,某主賬號名下頻繁更換了870多個子賬號,而且每一個子賬號都是充兩次後解綁,從4月起到被發現,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累計電費已經超過40萬元;向子賬號傳送催繳電費通知後,無一回復汽車。5月20日,被害公司選擇報案。很快犯罪嫌疑人梁某、張某落網。
犯罪嫌疑人梁某和張某在一個順風車群中認識,相互介紹過順風車訂單,之後線下見過幾次面就熟悉了,因為經常在群內發自己的車型等資訊,梁某瞭解了張某的新能源車品牌汽車。在瞭解到車企的活動後,梁某要求張某將他提供的手機號碼授權為車企App的共同用車人,並讓張某關注是否收到賬單,在確認賬單是發給子賬戶,和主賬戶無關後,二人商量利用這個漏洞,透過授權子賬戶充電兩次後解綁的方法,非法獲利。
梁某在網路平臺買來870多個虛擬手機號,每天給張某800元好處費,讓他就幹一件事——不停繫結子賬號、充兩次、立刻解綁汽車。之後梁某把這些“免費充電位”掛到網上,專賣大貨車司機,每單80~120元。梁某交代,一輛重卡大車充滿需要約600度電,耗時3小時,因為從他這裡買電便宜,所以還有不少固定客戶。
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認定雖然是竊電行為,但所涉及的罪名是詐騙而非盜竊:二人用虛擬手機號騙取車企充電服務,讓企業“認錯人”白掏電費,符合詐騙罪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構成要件,兩人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汽車。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對梁某、張某批准逮捕。
在訊問中,梁某和張某都表示願意積極退賠汽車。梁某稱,其妻子已經將自家房子掛牌出售,願意用賣房款賠償被害車企全部損失。
來源丨案件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