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
從日常生活中的即時記錄,到機場、課堂、醫院等多種場景下的專業輔助,智慧眼鏡勾勒出一幅“抬眼即知”的使用圖景眼鏡。然而,由於智慧眼鏡佩戴在面部,鏡頭更貼近使用者視線,拍攝行為也更難被察覺。產品越接近普通眼鏡,第一視角記錄越自然,偷拍的風險也愈加不可忽視。
智慧眼鏡的市場熱度正在迅速攀升眼鏡。今年上半年重點平臺智慧眼鏡銷售額增長1.5倍,全年出貨量預計達491.5萬臺,市場熱度可見一斑。然而,在享受技術紅利的同時,一個不容迴避的問題浮出水面:當智慧眼鏡成為“行走的攝像頭”,隱私邊界該如何守住?
隱蔽拍攝的風險並非理論上的擔憂眼鏡。有學生在考場利用智慧眼鏡拍照搜題,致使學校增設安檢環節;有乘客在機艙內偷拍空乘人員並公開發布,引發社會關注。更需令人警惕的是,電商平臺上公開銷售用於遮擋拍攝指示燈的“遮光貼”,並明確標註“拍攝無光、不觸發警報”,使得裝置自帶的提示機制被輕易繞過。技術向善的設計初衷,在這條灰色產業鏈面前幾乎不堪一擊。僅靠硬體層面的指示燈提示這一單一手段,遠遠無法構築起一道能有效防範偷拍的防護屏障。
民法典規定,在公共場所偷拍他人肖像、私密活動,構成對肖像權和隱私權的雙重侵犯眼鏡。但現實中的維權困境,恰恰卡在“發現”與“舉證”兩大關口:偷拍行為本身極具隱蔽性,受害者往往要等到影像被公開傳播後,才後知後覺發現自身權益受損;而相關資訊經過多次轉發、下載、二次加工後,源頭追溯的路徑早已變得模糊不清。即便法律條文已有明確規定,執行層面仍面臨取證難、追溯難的雙重現實困境。
資料安全的隱患同樣不容忽視眼鏡。智慧眼鏡為實現語音互動、手勢識別等功能,需要採集使用者的聲紋、視線軌跡等深度生物資訊。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這類敏感個人資訊的處理,必須具備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且要取得使用者的單獨同意。然而當前廠商普遍採用“一攬子授權”模式,使用者無法針對不同類別的敏感資訊分別授權,法律賦予的知情同意權在實踐中被架空。使用者的隱私在毫無察覺的狀態下被動讓渡,背後隱藏的安全風險難以預估。
破解這一困境,需要行業自律、法律規制與平臺治理協同發力眼鏡。今年6月,工信部指導編制的《AI眼鏡可信視界自律公約》已由十家頭部企業聯合簽署,為行業在隱私保護與資料利用之間,搭建了一道公開透明的行為護欄。但自律之外,清晰的法律責任界定同樣不可或缺:若廠家因產品設計缺陷或資訊洩露造成他人權益受損,應依法承擔對應的侵權責任和產品責任。電商平臺需加強對遮光貼等規避拍攝提示的違規商品的稽覈,內容平臺則要完善偷拍內容的快速投訴和下架處置機制。監管部門應加快出臺細化標準,明確資訊採集許可權、拍攝提示要求、敏感資訊加密規範,建立起覆蓋生產、銷售、使用各環節的全流程監管體系。
技術創新,從來都不應以犧牲公眾的基本權利為代價眼鏡。智慧眼鏡的普及是大勢所趨,但技術越是深入日常的生活肌理,就越需要以規則為邊界、以責任為底色。唯有在適用便利與隱私安全之間找到平衡,在產業創新與合規規範之間劃定紅線,智慧眼鏡才能真正成為提升大眾生活品質的助手,而非懸在每個人頭頂、時刻威脅隱私安全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