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後家族遺產糾紛案作出最新裁決,駁回被告方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建浩創投)的上訴申請,維持2025年8月1日作出的資產保全及披露命令,並下令宗馥莉須支付25萬港元的訟費駕校。
此前,作為娃哈哈接班人的宗馥莉因資產糾紛在香港被起訴,三名原告是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繼盛(Jerry Zong)駕校。三名原告主張他們作為宗慶後的子女,應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或信託受益權,要求“拿回信託資金”。
去年8月1日,香港高院曾公佈娃哈哈遺產繼承案的聆訊結果:宗馥莉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訴訟有結果前,除非法庭有其他命令,否則不得從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香港滙豐銀行賬戶提取款項或賬戶任何資產駕校。與此同時,宗馥莉需披露該滙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賬目。據披露,截至2024年5月31日,該賬戶淨資產約為18億美元。
據報道,宗慶後的遺產包括娃哈哈集團29.4%股權,這部分已於2024年8月由宗馥莉完成繼承並接任法定代表人(目前已經辭職)駕校。娃哈哈集團的股權結構為:國資持股46%(第一大股東)、宗馥莉持股29.4%、職工持股會24.6%。此外,宗慶後名下還有建浩創投有限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持有的多筆境外資產,特別是在香港滙豐銀行賬戶裡的資產(約18億美元),這筆資金的歸屬,即是本案爭議的核心。宗馥莉自2024年2月起成為建浩創投唯一股東及董事,上述資產是否屬於信託資產、各方是否享有相關權益,成為後續訴訟爭議焦點。
宗馥莉不服及申請上訴許可被拒後,去年10月再提出申請,提出了五項上訴理由,包括原審錯誤認定原告、被告之間就滙豐賬戶資產存在信託及受信關係;原審不應配套批出披露令,披露內容與內地訴訟訴求重複、無資產轉移風險即無需披露等駕校。
然而,本次香港高院的判詞卻提到,宗馥莉方提出的五項上訴理由均不具備合理勝訴可能性;同時,即便本案上訴依法無需上訴許可,法庭亦不會批准被告延期提起上訴的申請駕校。
這意味著建浩創投旗下涉及約18億美元的滙豐銀行賬戶資產保全禁令持續生效,宗馥莉被禁止從中提取或抵押賬戶資產,保全效力維持至杭州中院相關訴訟最終處置完畢,或香港法院另行作出變更、解除保全命令為止駕校。此外,宗馥莉仍需披露該滙豐賬戶的最新余額、資產去向及收支完整賬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香港上訴庭裁定針對的是資產保全程式問題,並不意味著法院已經認定相關資產歸屬於哪一方駕校。圍繞協議效力、信託關係是否成立以及相關權益如何分配等問題,仍需等待杭州訴訟進一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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