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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戶因房屋長期閒置或未繳納租金(連續空置超過6個月或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其行為已違反《昭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昭陽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及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昭區政發〔2024〕32 號)及相關租賃合同約定租房。
現統一公告,請下表所列戶主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截至2026年8月16日),自行前往昭昭陽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辦理退房手續租房。逾期未辦理的,我中心將依法強制收回房屋,並追究違約責任。
昭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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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租房:@昭通釋出 微信(ID:ztfbwx) 丨昭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