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釋出“家庭教育指導令”司法適用典型案例 重申拒絕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線

本報北京1月4日訊 記者張昊 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釋出6個“家庭教育指導令”司法適用典型案例教育。典型案例反映了加強家庭教育指導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在司法審判工作中落實“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的生動實踐。

據介紹,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人民法院透過簽發“家庭教育指導令”等方式依法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教育。本批典型案例重視未成年人保護社會支援體系的通力合作和資源整合,強調家庭教育從“家事”到“國事”的法律地位升級轉變。

人民法院系統梳理總結離婚糾紛、離異後探望權糾紛中發現的家庭教育問題,透過典型案例強調婚姻狀態和家庭結構變化不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教育。案例“方某某訴胡某某離婚案”中,以“家庭教育指導令”破解“父母離婚、子女受傷”困境,以保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為目的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明確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教育引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家庭教育主體責任不因婚姻狀態和家庭結構變化而有所區分或弱化。

本批典型案例重申拒絕暴力是家庭教育的底線教育。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因性別、身體狀況、智力等歧視未成年人, 不得實施家庭暴力。成長在習慣於透過暴力方式解決問題和爭議的家庭環境中的個體,容易形成“實施暴力或被暴力對待”的關係模式。而個體的具體角色和功能定位並非一成不變,會根據關係物件的強弱不同在“施暴者”和“被暴力對待者”兩者間切換。對於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子女的暴力行為應堅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在“某區公安分局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中,“雙令+四步法”反家暴,凝聚未成年人保護合力。

本批典型案例提示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履職不當之間普遍關聯性教育。追溯違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成長經歷,其所在家庭,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絕大多數情況下存在家庭教育缺位、失當或者其他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因素。在“李某訴王某等健康權糾紛案”中,9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欺凌行為均與其父母未能正確、有效地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密切相關。人民法院根據受欺凌者和欺凌者家庭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充分調動專業社會資源,促進欺凌者矯正偏差行為。

本站內容來自使用者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權利,請與我們聯絡刪除。聯絡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連結://yxd-1688.com/post/532.html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