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畢業季租房熱的到來,關於租房亂象的投訴不斷增多租房。4月15日北京商報刊發《黑中介再現安居客平臺:不退租戶押金、拖欠房東房租》後,有消費者進一步反饋,為了節省中介費,網際網路租房平臺已成為都市青年找房的主流渠道。虛假房源、低價引流等問題也不斷暴露。
有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映,在安居客等平臺瀏覽時,部分標價低廉、戶型優越的房源看似極具價效比,一旦租客到線下實地看房,經紀人便告知該房源“剛剛租出”,隨即引導其轉向價格更高、條件更差的替代選項租房。記者調查發現,58同城平臺同樣存在此類現象。部分經紀人為獲取平臺推薦位、拉昇房源曝光量,刻意虛標租金、釋出不實房源資訊,以此誘使租客到訪。面對租客舉報,平臺多以“舉證材料不足”為由駁回,並以“僅為資訊展示平臺”為由推脫線下核驗責任。
掛牌1800元,實看2500元
低價房源的背後,虛假房源是再常見不過的引流手段租房。2025年3月,因工作調動,王淼從朝陽區遷往另一區域尋覓落腳之所。
“我在安居客上看中一套月租1800元的一居室,線上與經紀人溝通時,對方滿口答應‘房源還在,隨時可看’租房。”王淼稱,待她按約定時間抵達小區門口,卻被通知那套房子前一天已經租出。
接下來,經紀人以“來都來了”為由,帶她接連看了周邊三個小區的房源租房。王淼注意到,推薦的房源價格步步走高,品質卻節節後退。“帶看的第二套比安居客上那套貴了200元,第三套又貴了300元。”最終擺在面前的房子,月租比最初標的整整高出500元,戶型也從客廳臥室全明的格局縮水為臥室朝南、客廳暗間,面積由近60平方米縮至50餘平方米。
起初王淼並未生疑,以為房源流轉確屬常態,但當她再度精挑細選房源聯絡看房時,“房源剛租出去”“我帶您看別的”幾乎成了不同經紀人如出一轍的話術租房。在後續溝通中,經紀人不斷試探她的租金上限,以“只貴100塊”“朝向好得多”等說辭步步抬高她的心理預期。“租金預算被推到2500元,但房源的面積和品質卻跟我的需求對不上。”王淼說,一個下午過去,心儀的房源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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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經紀人都這麼做”
連續多套意向房源均被告知“已出租”,王淼起了疑心租房。她透過小紅書、抖音等平臺搜尋發現,針對安居客虛假房源、低價引流的投訴不在少數,相關帖文超過30條。
王淼分析,租客大多因工作變動急需入住,中介正是利用這種時間緊迫感,以虛假房源誘導線下看房,空耗租客精力租房。
為核實情況,北京商報記者以“整租一居”為關鍵詞在安居客平臺篩選出5套高價效比房源,其中3套的經紀人線上均承諾“可租、隨時看房”租房。記者實地到訪後,3位分屬不同公司的經紀人給出了相同的答覆:看中的房源前一天剛租出,隨即轉而推薦同區域租金更高的房源。
58同城平臺也不例外租房。北京商報記者選中一套掛牌價2100元的35平方米公寓,實地勘察發現,房源實景與平臺圖片基本一致,但實際月租高出掛牌價300元。負責該房源的經紀人表示可向領導“爭取優惠”,但讓利幅度不過百元左右,調整後仍比掛牌價高出近200元。
見記者猶豫,該經紀人又推薦了同型別另一處房源,租金降至2100元,但朝向由南變北,裝修檔次也明顯遜色租房。隨後,經紀人又帶看另一套價格更高的公寓,借對比裝修、朝向、面積等指標,試圖凸顯首套房源的“相對划算”,最終目的是讓記者接受高出掛牌價近200元的報價。
多名經紀人向北京商報記者坦言,用高價效比房源吸引客戶諮詢,在行業內早已是通行的“獲客公式”租房。“同行都這麼幹,價格沒優勢、房子沒亮點,根本沒人約你看房。”有經紀人透露,房源上架及首頁推薦均需消耗推廣費用,若在預算耗光前未能引來有效客戶,這筆投入就打了水漂。
正因如此,經紀人的常規操作路徑清晰:先用有吸引力的房源資訊邀約租客線下看房,再透過話術引導、中介費折扣等手段促成簽約;即便當場未成交,也已拿到租客聯絡方式,為後續持續跟進轉化埋下伏筆租房。
平臺的舉報“駁回”機制
遭遇虛假房源引流後,王淼在一週內被中介電話、微信輪番“轟炸”,對方以新出房源、中介費打折等話術持續跟進租房。不堪其擾的王淼向安居客平臺舉報中介釋出虛假房源,卻在舉證環節卡了殼。
“平臺要求提供圖片、音訊、影片等憑證,大小不超過100MB租房。”王淼說,租客到了現場才被告知房源已出租,既無法提前錄音取證,也無法進入房屋拍照,最終只能放棄舉報。
為核實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在調查結束近一個月後再次登入安居客平臺,發現此前被經紀人口頭告知“已出租”的房源仍在平臺正常展示,僅部分調整了價格,釋出中介及經紀人資訊紋絲未動租房。
北京商報記者向平臺客服反饋後,舉報以“證據不足”被駁回,客服要求提供房屋已出租的圖片、聊天記錄等證明材料租房。租客現場取證之難,成為維權路上最大的絆腳石。
對於線下核驗問題,安居客客服以“僅為資訊展示平臺”為由,推脫實地核查責任,稱僅向經紀人下發核驗任務,不安排工作人員到場核實租房。58同城客服則表示平臺設有房源認證及抽檢機制,但對價格虛標問題未作進一步解釋,同樣要求租客自行提供完整證據方可處理。
據知情人士透露,網際網路租賃平臺的舉報機制在紙面上存在,但租客往往因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而被平臺擋在門外租房。經紀人在權衡得失後,選擇用高價效比房源將租客“釣”到線下,再透過其他方式推動更高價房源的出租。
該人士表示,由於租客舉證困難,平臺的舉報流程大多有名無實租房。北京商報記者從安居客及58同城客服處瞭解到,即便舉報成功,房源釋出者通常僅受警告、扣分處理,最重不過是停用賬號,違規成本極低。
有經紀人坦言,此類處罰對中介缺乏實質約束力租房。即便房源被下架,已獲取的客戶資訊依然可用於後續轉化,因此低價引流、虛假宣傳的戲碼一再上演。
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孫宇昊指出,入駐中介機構在安居客等平臺釋出顯著低於市場價的虛假房源,主觀上具有誤導消費者以獲取商業機會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虛構低價資訊以引流獲客的行為,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欺詐的構成要件,屬於典型消費欺詐租房。依據該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按消費者要求增加賠償其損失,增加賠償金額為消費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平臺以“租客舉證不足”為由簡單駁回投訴,實質上是將自身對房源資訊負有的主動核驗法定義務轉嫁給處於弱勢的消費者。
孫宇昊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相關規定,平臺經營者不能僅滿足於形式上的資訊過濾,對於入駐機構釋出的房源真實性,負有必要的線下核驗或有效的事前審查責任租房。平臺透過出售“推廣幣”等商業模式,使入駐經紀人能以付費方式獲取首頁優先展示等競價排名推廣服務,這種深度介入商業利益分配的行為意味著平臺已超越單純的技術服務提供者角色。因此,平臺更不能以“僅為資訊展示平臺”的消極主張來免除其作為交易組織者應負的法律責任。平臺明知或應知入駐機構利用競價排名釋出虛假資訊引流而未採取有效遏制措施的,必須承擔相應監管失職責任,甚至在特定情形下需就中介機構的欺詐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北京商報記者 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