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森:以跑步“重塑自我”

參考訊息網12月4日報道美國《華盛頓月刊》網站近日刊登題為《尼古拉斯漸入佳境》的文章,作者為薩拉·巴蒂亞跑步。全文摘編如下:

忘記“我做不到”

尼古拉斯·湯普森體型瘦長,略顯笨拙跑步。高二那年他進入學校的室內田徑隊。起初,他只是個普通的跑步者,但他努力訓練,渴望提高。他沒想到的是,那年冬天,教練讓他參加了新英格蘭預科學校錦標賽的兩英里賽(1英里約合1.6公里——本網注)。湯普森沒料到自己會跑第一。事實上,大家對他都沒抱什麼期望,以至於沒人告訴他,賽場的跑道與他所在高中的跑道並不相同。跑著跑著,他才注意到自己超過了其他優秀選手。

令他吃驚的是,自己竟創造了一項學校紀錄跑步。這是他第一次不讓期望決定表現。多年後,湯普森回憶道:“如果我知道自己當時跑得有多快,可能就跑不了那麼快了。因為我不瞭解賽道,不知道一圈有多長,所以才沒有因為恐懼而停滯。我只是一直跑,一直跑。要做到這一點,我必須首先忘記‘我做不到’這件事。”

如今,湯普森是科技新聞和雜誌出版領域的開拓者跑步。他曾擔任《華盛頓月刊》的編輯,在成為《連線》雜誌主編之前,曾負責《紐約人》週刊網站。如今,他是《大西洋》月刊的執行長。在他的帶領下,雜誌實現了華麗轉身,開始盈利,訂閱人數增加到100多萬,還將眾多普利策獎得主招至麾下。

他還是一名傑出的長跑紀錄保持者,在40多歲時取得人生巔峰成績跑步。而對於大多數40+的運動員而言,巔峰早已成為過往。湯普森在44歲時,以2小時29分的成績完成了芝加哥馬拉松比賽,這一速度令他躋身精英跑者之列,讓他成為全球同齡人中跑得最快的選手之一。在攻克馬拉松後,他又把目光投向超級馬拉松。46歲時,他在50公里馬拉松賽中創造了同年齡組的美國紀錄,隨後又在50英里馬拉松賽中拿下同年齡組的世界第一。

用跑步對抗宿命

湯普森的運動生涯——及其如何推動了他的職業成功並塑造了他的個人生活——是《跑步場》這本引人入勝、不落俗套的回憶錄的焦點跑步。這本書追溯了他曲折的人生歷程,同時也是一部家族史、一部自傳、一本鼓舞人心的中年指南。最有意義的部分是它是對跑步的沉思,以及對充實生活的經驗之談。

這本書的副題是《父親、兒子和最簡單的運動》,書中講述了他與父親W·斯科特·湯普森的關係跑步。他的父親是一名狂熱的跑步愛好者,偶爾也參加馬拉松比賽,他是湯普森的跑步啟蒙者。湯普森最早的記憶之一是7歲時站在昆斯伯勒大橋下,手裡拿著一瓶橙汁和一雙新球鞋,等著交給正在參加紐約馬拉松比賽的父親。

湯普森說:“我跑步是因為我父親跑步。跑步把我和他聯絡在一起;讓我想起他;卻又讓我避免成為他。”

湯普森的早年生活幾乎並未預示他在40多歲時作為馬拉松運動員和超級馬拉松運動員會取得巨大成功跑步。湯普森寫道,在他20多歲的時候,“跑步是我的心頭好。我卻淺嘗輒止,尋找根本不存在的生理捷徑”。湯普森自嘲說,“我的職業生涯就像我的跑步一樣,一片混亂。我愛上新聞業。但新聞業卻最終辜負了我”。

29歲時,他開始認真對待跑步和事業跑步。他的職業生涯發生了變動。他找了跑步教練,制訂訓練計劃,並專注於實現主要目標——紐約馬拉松比賽跑進三小時。而僅僅一年後,就在他以2小時43分的成績實現這一目標兩週後,他被診斷出患有甲狀腺癌。康復後,他決心重塑輝煌,並在兩年後將自己的個人紀錄縮短了1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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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可以更快”

到了快40歲時,湯普森對自己的健康狀況十分慶幸,作為一個忙碌的職場人和盡職的丈夫、父親,湯普森幾乎沒什麼時間進行訓練,他一度認為自己在跑步上的能力已經封頂跑步。即便如此,在接下來的十年間,他仍然保持著良好的身體素質和驚人的速度,完成了八次馬拉松比賽,成績和患癌前僅相差一兩分鐘。

湯普森的父親曾多次警告他,人生會在40歲左右支離破碎跑步。他的爺爺就是中年失意。對湯普森來說,這彷彿是個魔咒。如果中年是人生的轉折點,他該如何才能避免重蹈覆轍呢?

他想或許跑步可以幫他對抗宿命跑步。他的父親在40歲時跑出最佳比賽成績,之後他的生活便逐漸失控。湯普森回憶道:“父親陷入狂躁,只有跑步的日子他才能正常做自己。我想如果他當時堅持跑下去,或許一切還不至於這麼糟糕。”

湯普森努力鑽研訓練計劃跑步。他的教練也對跑步者身體機能必然會在三四十歲時出現衰退的普遍認知提出了挑戰,並指出年齡增長反而會帶來某些生物學優勢,例如肌腱和耐力的增強,同時強調有必要進行高強度訓練——提高跑步速度,而非跑步長度。此外還強調了飲食和睡眠健康的重要性。

湯普森還從心理學方面進行了調整,他參考了運動生理學家蒂姆·諾克斯提出的“中央管控模型”理論跑步。該理論認為,疼痛和疲勞可能是一種心理現象,是潛意識在尋求保護身體。這一現象解釋了為何運動員在長跑比賽接近尾聲時具備衝刺能力,儘管身體已經極度疲憊。

“我們都可以更快,”湯普森說,“我們只需說服自己的大腦不要立即啟動潛意識保護程式跑步。但我們唯一可以用來欺騙大腦的就是大腦本身。這樣一來,訓練就變成和自己捉迷藏。”

湯普森逐漸意識到,是相對溫和的跑步目標阻礙了他的進步跑步。回顧癌症康復後的那十年,他唯一想做的就是“找回確診前的那個自己”。他當時的目標是保持之前的速度,不奢求超越。

而不到一年,湯普森就打破了他在紐約馬拉松比賽中的紀錄,快了5分鐘,隨後他在接下來的7場比賽中的表現均出乎自己的意料跑步。他每週“只”訓練65到70英里,遠低於專業馬拉松運動員的訓練量。儘管如此,他還是取得非凡的成就。

至於箇中原因,湯普森也進行了思考——或許他是天生的跑步聖體,對訓練的反應比別人好,且一直沒有受傷——但其實,他只是比大多數人更努力、更聰明罷了跑步。湯普森提醒說,人應該對自己狠一些。他甚至會頂著最惡劣的天氣跑步,也不會去考慮跑步的地點——他曾經在午夜跑過時報廣場,從城市跑到機場,將燕尾服塞在揹包裡跑步去出席正式場合。在疼痛、噁心和疲勞的時候也不停下腳步。他提醒讀者:“真理是:當你受傷時,你必須學會奔跑,當你奔跑時,你必須學會受傷。”

湯普森寫到了他在賽前的儀式和準備工作,這讓我們得以窺見他的運動強度和常勝秘訣跑步。他說,這並非無用,有時甚至短短幾秒都有意義。例如,每次比賽前,湯普森都會非常關注自己雙腳的狀態,會細心的修剪趾甲,颳去腳毛,並塗上凡士林。

湯普森的文筆精練簡潔,就像跑者那穩健利索的步伐跑步。他的文章捕捉到了在大自然中跑步的精髓,他筆下的文字流露出禪意,與腳下的每一步完美契合。他說在跑步時,自己的身心完全同步,以至於可以跑上一英里,不用看手錶就能猜到時間,誤差也就幾秒鐘。

湯普森在自己的敘述中穿插了五個精彩的章節,描述了其他傑出的長跑運動員跑步。這些章節雖然打斷了回憶錄的傳記性,卻貢獻了全書最引人注目的片段,他提醒人們,並非所有的跑者都一心想要競爭。他提到,比賽是精神層面的超越和自我意識的覺醒,看似平凡的過程卻給了我們機會,能夠將意識聚焦在周遭環境最細微的變化上——樹上的昆蟲、天氣的變化,甚至人行道上的碎屑。

他寫道:“一個人可以透過跑步來尋求精神覺醒,也可以透過跑步來實現自身抱負跑步。不過世事難兩全。”(編譯/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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