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院長猥褻女銷售,猥褻過程曝出,極為不堪,這事沒完

2026年3月14日,杭州愛爾眼科醫院院長潘某某在行業活動上借送伴手禮為由,將女銷售林然單獨叫進辦公室,關上門後熄滅燈光,開始對林然摟抱、觸控隱私部位、臉貼臉並讓她坐在自己腿上,林然當場拒絕並用力掙脫,沒有做出任何妥協,事情過去快一個月,到4月10日才被公開,當天醫院發了個簡短宣告,說對潘某某停職處理,同一天警方確認已經行政立案,正在調監控做筆錄,但還沒出結果,林然沒有忍氣吞聲,她選擇報警,也拒絕任何私下和解或賠償方案,林然的家人態度很明確,要的是法律給個說法,不是錢法律

林然後來情緒崩潰,去醫院檢查後,確認得了重度抑鬱,更糟糕的是,潘某某沒有停下動作,反而利用關係網對她施壓,他聯絡了林然公司的領導,還找到她丈夫單位的負責人,試圖透過職場這條線讓她不敢說話,這種做法很常見,卻也很陰險,一個身居職位的人,不靠事實講道理,而是先掐住別人的飯碗,讓人沒法開口潘某某一開始只說行為不妥,道個歉就想結束這件事,後來看到輿論控制不住,又改口說自己剛從國外回來,不懂國內規矩,他家人還補了一句更離譜的話,以為還在國外,所以沒把握好尺度,聽起來像編故事,法律管的是具體行為,不是人腦子裡以為自己在哪,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寫得很清楚,只要違背別人意願,做出猥褻動作,就屬於違法,沒說海外歸來的人可以例外法律

這事讓人想起不少類似案例,醫美顧問被總監叫去談專案,教培老師被校長留下指導工作,金融客戶經理被領導喊去喝一杯,最後往往不了了之,施害者照常上班,受害者換公司、換城市、甚至換人生,這次林然硬頂著壓力往前走,算少見的例外,她所在的公司到現在還沒說話,這種沉默本身就不對勁,企業要是連員工被侵害都不表態,等於在默許這種事情發生,杭州愛爾是連鎖品牌的分支機構,總部如果真重視合規管理,接下來可能會去查整個區域的管理問題法律

現在警方還在調查這個案子,沒有說要立案,也沒看到雙方要和解的跡象,網上早就把潘某某那套"文化差異"的說法批評得很厲害了,大家其實都明白禮貌的界限在哪裡,只是看透了有些人仗著自己地位高,把性騷擾說成是親近或者誤會,甚至推說是喝多了不小心,說白了這些人不是不懂分寸,而是覺得對方不敢反抗,林然沒有退縮,這很好,但光靠她一個人堅持太難了,她需要的不是同情,而是證據鏈完整、程式能夠走通、結果可以落實,比如調取辦公室的監控,看看有沒有人經過聽到動靜,這些細節才是關鍵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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