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遠安縣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需要招聘,經批准,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一)招聘人數招聘。本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名,報名具體要求見附件《遠安縣司法局、遠安縣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二)崗位職責招聘。開展法院庭審保障、執行工作、機關安全保衛,以及法院交辦的其他警務輔助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招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18週歲招聘,不超過35週歲(199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男性;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招聘;
4.具有報考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招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其他條件招聘;
6.退役軍人和具有公安、法院警務輔助工作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招聘。
(二)不得聘用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係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招聘;
2.編造、散佈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資訊的招聘;
3.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係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公安部門、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的招聘;
4.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紀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招聘;
5.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招聘;
6.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招聘;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招聘;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招聘;
9.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招聘;
10.在機關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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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招聘;
12.現役軍人招聘;
13.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招聘;
14.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迴避制度的招聘;
15.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招聘。
三、待遇及保障
(一)工資待遇招聘。工資待遇按照遠安縣編外聘用人員管理相關檔案規定的工資標準執行,按政策繳納“五險一金”。
(二)福利保障招聘。享受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工會福利、健康體檢、工作餐等相關待遇,統一配發制式工作服裝和警務裝備。
四、招聘程式
(一)報名
2.報名時間: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週六週日不接受報名招聘。
3.報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2份;戶口簿原件及本人頁影印件2份;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2份;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退役軍人證(如有);個人徵信證明1份;法院失信被執行記錄證明1份;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2張招聘。
(二)資格審查
由遠安縣司法局、遠安縣人民法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重點審查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信網認證報告、相關資質等材料招聘。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招聘。資格審查合格後,釋出公告(面試人員名單),發放准考證。
(三)考試方式招聘:面試+體能測試
1.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為準,面試時間初步擬定2026年9月下旬,地點在遠安縣人民法院8樓招聘。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招聘。主要考查考生行為舉止、語言表達、邏輯思維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准考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或未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准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招聘。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含60分),未達到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招聘。對面試當天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於或小於1:1的崗位,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成績當場公佈,考生簽字確認後離場。面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釋出公告(面試成績)。
2.體能測試
(1)按照面試透過人數1:3的比例參與體能測試,對於面試透過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不足1:3的,全部進入體能測試招聘。
(2)時間、地點:以對外公告、電話等方式通知為準招聘。
(3)專案及達標標準:4*10米折返跑、1000米跑、俯臥撐三個專案,標準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體能評分標準》執行招聘。體能測試不達標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能測試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釋出公告(體能測試成績)。
(四)體檢
1.體能測試達標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招聘。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根據公安機關相關規定,考生還需進行涉毒檢測。體檢、涉毒檢測不合格的,不得進入考察環節,考生自願放棄、體檢等不合格的,出現缺額可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體能測試達標的人員中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2.時間、地點:以對外公告、電話等方式通知為準招聘。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招聘。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個人徵信、法院被執行人等情況,以及不得聘用和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願放棄、考察不合格的,出現缺額可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體能測試達標的人員中由高至低按程式依次遞補。
(六)聘用及管理方式
1.公示招聘。根據考察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及管理招聘。公示結束後,由遠安縣司法局委託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簽),並派遣到遠安縣人民法院工作。遠安縣人民法院負責被聘用人員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
3.後備人選庫管理招聘。面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且體能測試達標,但未能進入體檢程式的應聘人員,納入警務輔助人員後備人選庫。當出現崗位空缺,一年內可在後備人選庫中按照面試成績(需體能測試達標)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人選,透過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程式對空缺崗位進行補充。
五、注意事項
(一)相關招聘資訊以遠安縣人民政府(招聘。
(二)參加面試、體能測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和准考證原件,未攜帶以上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招聘。對不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參加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招聘:《遠安縣司法局、遠安縣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遠安縣司法局 遠安縣人民法院
2026年8月26日
附件
遠安縣司法局、遠安縣人民法院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招錄單位
崗位
招聘人數
性別
崗位條件及要求
備註
學歷
專業
年齡
遠安縣司法局遠安縣人民法院
警務輔助人員
3人
男性
大專及以上(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不限
年滿18週歲、不超過35週歲(1990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退役軍人和具有公安、法院警務輔助工作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來源招聘:遠安縣人民政府官網
編輯: 揚揚
法律顧問招聘:湖北沮城律師事務所 楊先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