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積金新政出爐:租房提取不再分割槽域,每月上限1800元

7月31日,記者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租房提取額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正式印發租房。 《通知》涉及繳存基數和租房提取額度調整。

成都公積金新政出爐:租房提取不再分割槽域,每月上限1800元

繳存基數上、下限執行標準

調整上限為32969元

根據市統計局公佈的2025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32969元租房

根據2025年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租房, 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

· 城市新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和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 2330元租房

· 縣市新城(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2200元租房

關於繳存比例執行標準,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在5%~12%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租房。符合《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21〕7號)等相關規定的,繳存單位可以申請差異化繳存比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調整租房提取額度

統一按不超過1800元/月執行

繳存人在我市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16萬元租房。值得一提的是,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額度仍然享受上浮50%政策,不超過2700元/月。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仍可據實提取。

相比原有提取政策, 此次新政出臺後,租房提取額度不再區分租房區域,租房提取金額統一按不超過1800元/月執行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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