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租房提取額度

7月31日,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租房提取額度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26〕5號)今日正式印發,對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租房提取額度進行調整租房

根據成都市統計局公佈的2025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32969元租房。根據2025年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成都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為:城市新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和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2330元;縣市新城(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2200元。

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應在5%—12%的範圍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租房。符合《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公積金委〔2021〕7號)等相關規定的,繳存單位可以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

繳存人在成都市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16萬元租房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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